为规范员工的行为,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相关规定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考勤制度。
一、按照学校考勤总则要求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早退,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,外出办事须经负责人同意。
二、考勤由各校区负责人记录、填写,记录要实事求是、认真填写,上下班及时打卡。每月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学校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,报相关部门审核。
三、严格请、销假制度。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,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,并经领导批准,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。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连续旷工3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,按规定予以辞退等处分。
四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给予罚款处理;请假、加班等,原则上以调休办理。
六、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